东营市财政局关于东营市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会计
2023-10-13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

我市各考试报名审核点县区(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证书发放管理

(一)证书办理流程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证书已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作完毕,并下发到各考试报名审核点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参加2023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至现场领取,或由代领人持成绩合格人员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至现场领取;也可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注:邮费到付)。

(二)证书领取点及电话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可在全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证书编号第15位可以判断证书领取点,如有问题可拨打相关领取点电话咨询。


证书领取点具体地址证书编号咨询电话备注
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88号2楼3206财政监督检查室*20250552*****8220042集中领取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31日(工作日)
东营市河口区财政局河口区黄河路105号财政局一楼*20250553*****3662719
东营市垦利区财政局垦利区胜兴路12号垦利区财政局401室*20250554*****2527093
利津县财政局利津县大桥路158号利津县财政局302室*20250555*****5622723
广侥县财政局广饶县乐安大街787号县财政局201室*20250556*****6441689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A座406室*20250557*****8325202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财政金融部415室支付(行政事业)中心*20250551*****8019553


东营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7日


阅读151
分享
写评论...
推荐文章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