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积极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程,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督促区县将符合条件的燃气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与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同步推进,切实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用好用活上级资金。2022年至今,共争取中央基建投资15516万元,均第一时间拨付相关区县加快项目实施,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