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会计
2025-11-14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现将我市报送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和会计中介机构等单位中符合《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24〕77号)的会计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ogin/ogin.html;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一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获奖证书、课题材料、专利证书论文著作、《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四份)、《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等,报各有关部门单位(本人工作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审核。参评人员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三、系统审核申报流程

(一)各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一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一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市财政局会计科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省高评委

(二)济宁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一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会计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省高评委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前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与“济宁市财政局(审核)”建立审核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四、纸质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主动对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县(市、区)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市财政局进行系统初审通过后,相关纸质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

(二)济宁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财政局系统初审通过后,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

(三)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要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由本人在“山东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填报的“行政区划”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集中汇总报送,市级审核部门不受理各县(市、区)个人报送的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负责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类书籍,申报人员需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5日内将纸质书籍寄送至省高评委。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

济宁市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1月11日-12月9日,我市受理纸质材料审核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9日。省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呈报部门(单位)报送材料前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预约。其他未在通知中详细说明的事项,以《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24〕77号)要求为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受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0739室,咨询电话:2967959。

市财政局评审受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区1109室,咨询电话:2606005.

附件: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鲁财会(2025]54号)

2.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


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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